来自(2018)湘民再234号-民事判决书。
案外人认为案涉执行标的应归其所有,但由于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案外人已不能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但案外人仍有权以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为被告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救济自身权利。二审法院未对涉案款项归属进行实质审查,仅以唐俊、李如梅的涉案款项系依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取得为由驳回程杰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当,应予以纠正。
来自(2018)湘民再234号-民事判决书。
案外人认为案涉执行标的应归其所有,但由于执行程序已经终结,案外人已不能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但案外人仍有权以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为被告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救济自身权利。二审法院未对涉案款项归属进行实质审查,仅以唐俊、李如梅的涉案款项系依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取得为由驳回程杰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当,应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