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300+,行政法规620+,司法解释830+,持续更新!

父母出资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本案中,梁某玲名下的多处不动产购房款均由其父母支付。梁某玲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有独立经济来源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大额财产支付购房款。根据《民法典》物权登记原则,不动产权属证书虽具有重要法律效力,但不能仅以此判断财产归属。结合家庭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在父母支付购房款且子女无法提供反驳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因此,原审判决认定涉案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并无不当。

来自(2021)最高法民申15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