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姚某诉吴某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25-14-2-043-001。
其一,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物,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应当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