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付款方式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背靠背”条款应视为对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约定不明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解决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买卖合同“背靠背”条款的效力问题,但普通中小企业之间的相 … 阅读更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解决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买卖合同“背靠背”条款的效力问题,但普通中小企业之间的相 … 阅读更多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虽约定,如甲方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乙方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但利息系法定孳息,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 阅读更多
在涉及腾房等行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方式拒不腾退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发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预告书,告知其如果不主动纠正,人民法院会依法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 … 阅读更多
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文书载明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方式履行。如果法律文书没有确定履行方式,双方当事人也没有就此约定,可以适用习惯,采取正当方式履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采用侮辱性等 … 阅读更多
租赁合同只是临时性移转财产使用权,而非永久性移转财产使用权。如果允许当事人创设长期甚至无期的租赁合同,则相当于将租赁权物权化。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应受到最长期限的限制。当事人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续 … 阅读更多
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前依法转让经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受让人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其受让债权、通知债务人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裁定受理。 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2021)浙执复111号
1. 对于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施行之前因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案件,应当依据原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精神认定转让股东是否承担责任。本案股东转让股权时公司已因重大交通事故面临高额赔 … 阅读更多
若当事人认定自己无罪,律师绝对不应该做有罪的罪轻辩护。当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意见出现冲突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沟通,而不是擅自(一意孤行)进行罪轻辩护,毕竟律师的辩护权本就来源于委托人,不听委托人的,那谁 … 阅读更多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用人单位为避免劳动者因实际侵权人逃逸或赔付不足延误治疗而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起诉要求第三人在依法应当赔偿范围内偿还其实际垫付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来 … 阅读更多
知情权是公司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事由具有法定性,不宜随意扩张。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灭失不属于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法定事由。公司负有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对于因违反该义务 … 阅读更多